我痛苦地抱著腦袋辯解道:“不是的,不是我干的,我也不知道,到底是怎么回事。
”“兇器是你們家的修眉刀,只有你們兩個的指紋。”我不解道:“可是我為什么要殺她,
我們關系很好,馬上就要結婚了……”警察遲疑了一下,
說道:“可當時浴室里只有你們兩個人,不是她自殺,就是你干的,難不成還有其她可能?
”“而且一個女人,就算要自殺,也不會先自毀掉自己的下半身吧。”我百口莫辯,
腦海中拼命回憶當初的細節。難不成我有精神分裂,雙重人格?
警察卻打破了我的幻想:“我們查過你的檔案,你沒有精神問題,
別想用這個逃避法律地制裁!”我張了張嘴,百口莫辯。無論我說什么都沒有人相信我了。
我虛弱地辯解:“可我為什么要殺她?理由呢?”我們兩個大學戀愛到如今,
連吵架沒有有過。我沒理由殺她啊。女友如今正躺在重癥監護室里,還沒醒來,除了她,
沒人知道當時發生了什么。女友的爸媽情緒激動,準備壓我進看守所的路上,
她們指著我的鼻子大罵:“你這個殺人犯,我女兒對你這么好,你卻要害死她!
”女友的親戚朋友們沖著我砸臭雞蛋,沖我吐唾沫。我低著頭默默忍受,
她們的心里未必有我難過。我也想知道,我到底是不是殺人犯。
我娘家親戚也用異樣地眼神盯著我。媽媽恨鐵不成鋼地說:“你這個怪物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