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奶奶是1903年的,今年60歲了。
她嫁人嫁得早,15歲進李家門,16歲就生了李父。
李父結婚也早,19歲娶妻,20歲生子。
這些,都是當初顧盼爸媽在跟李奶奶談顧盼和李茂的婚事時了解到的。
畢竟李茂比顧盼大5歲,等顧盼18歲可以結婚的時候,李茂已經23歲。
這年頭,23歲才結婚算晚的了。
因此,李奶奶曾對顧盼的爸媽表示,希望顧盼年滿18就結婚。
這不?
順嘴的,也就將她自己結婚早,還有李父結婚早的事給說了。
顧盼的爸媽就顧盼這一個寶貝女兒,自然也希望顧盼能早早成家,有個丈夫可以依賴。
對李奶奶的提議,他們十分支持。
只是顧盼沒把這樁親事放心上,再加上爸媽離世后顧瑞祥又給她介紹了劉伯謙,所以一拖再拖,就拖到李茂25歲。
來找李奶奶那會兒,顧盼就想過了。
如果李奶奶不肯賣掉工作跟她走,那她就只能拿自己和李茂的婚事還有生孩子的事情來做文章。
李奶奶既然希望李茂能早結婚,肯定也希望能早日抱上重孫。
還好,這一招出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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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李奶奶道別后,顧盼去國營飯店隨便吃了碗面條,就坐無軌電車去了報社。
她有一個初中同學叫姚若秀,就在報社工作,混得還不錯。
趁著有時間,她想去找姚若秀咨詢點問題。
運氣也是真不錯。
來到報社時,姚若秀剛剛寫完一篇稿子,正捧著一杯茉莉花茶靠在走廊上休息。
“若秀!”
顧盼壓低聲音跟姚若秀打招呼。
姚若秀看到顧盼,愣了一下:“盼盼!你今天不上班啊?怎么跑來報社了?”
“想咨詢點事。”
顧盼忽略掉第一個問題,開門見山道:“若秀,你現在有空嗎?”
“找我咨詢啊?”
姚若秀指了指自己,十分意外:“我剛忙完,倒是能休息一會兒,不過也不能太久,最多二十分鐘。”
“二十分鐘夠了。”
顧盼笑道:“我要咨詢的事跟登報有關,也算公事吧?”
“跟登報有關當然算公事啊,大小姐,我們這可是報社!”
姚若秀更意外了,忙邀請顧盼去報社的大辦公室:“走,到里頭去,咱們坐著聊。”
顧盼拉住姚若秀:“就在外面說吧,我看里頭人挺多的,不太方便。”
姚若秀一聽,猜到事情可能涉及隱私。
她帶著顧盼走到距離大辦公室更遠一點的角落,才問:“盼盼,你要咨詢什么事情啊,神神秘秘的。”
顧盼也不拐彎抹角,直接問:“我想咨詢一下登報斷絕關系的事。”
“什么?!”
姚若秀驚呼出聲:“斷絕關系?誰跟誰啊?你啊?你要跟誰斷絕關系?”
顧盼:“跟我奶奶和叔叔一家。”
“為什么啊?他們對你不是挺好的嗎?”
姚若秀跟顧盼關系還算不錯,念書的時候她去過顧家兩次,還見過前來做客的顧秦氏和顧瑞祥。
“若秀,你先別激動。”
顧盼一時還不知道該怎么跟姚若秀說自己家里的事:“咱們時間緊迫,具體的事情等我過幾天來登報了再跟你講。
你只需要告訴我,如果我想跟他們斷絕關系,登報有沒有用?”
“這……多少有點用吧?但用處也不大。”
姚若秀有點擔心顧盼:“我這么跟你說吧,盼盼。
血緣關系是不可以解除的,根據1950年我國的婚姻法和相關民事法律,血緣親屬關系是自然形成的,不能通過單方聲明或協議解除。
就算是登報聲明斷絕關系,可法律上依舊會承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。
比如說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,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,還有繼承權等等,都不會因為一個登報聲明就免除。
不過你的情況比較特殊,你要斷絕的是祖孫關系和叔侄關系,這兩種關系都不存在贍養義務和撫養義務,有親生孩子在,繼承這一塊也輪不到你。”
姚若秀喝了口茉莉花茶,才繼續往下說:“撫養義務咱們就不細說了,你都20歲了,又不是未成年。
贍養義務嘛,你奶奶由你叔叔負責養老,你叔叔由你堂妹負責養老。
至于你爸媽那一份,你爸媽離世前不是留了遺囑,還登過報嗎?不管是遺囑里還是報紙上,都寫得很清楚啊。
雖然他們指定了你是顧家唯一的繼承人,但對你奶奶的贍養問題也有安排,該給的一樣都沒少,所以贍養義務這一塊,怎么都輪不到你。
說白了,你登報不登報都一樣,從法律上來講,他們還是你奶奶和你叔叔。
登報呢,頂多就表明一下你的態度和你的立場。
還有一點,你們顧家家大業大,在四九城是有頭有臉的家族。
如果你不想讓他們和你扯上關系,從各方面來占你的便宜,登一下報也是好的,至少外人看到你的態度后,也知道該怎么應對他們。
比如說……我是打個比方啊,比如說你叔叔迷上了堵伯,欠錢也要去賭,他就很有可能會把顧家扯出來,說自己是你顧盼的叔叔,要多少錢有多少錢,他還不起,你顧盼會幫他還。
外人哪里會知道你們家族內部的事情?一聽說他是你顧盼的親叔叔,那還不上趕著把錢借給他?反正顧家有錢有臉面,又不怕討不到債。
盼盼,你別以為我在危言聳聽,這是有例子的,半年前我們報社來了個人登報,也是要斷絕關系,他親戚就是借他家面子,在外頭騙了別人好多錢!”
“好,我知道了,若秀,謝謝你。”
顧盼聽完姚若秀的話,安心了不少。
她當然知道登報無法實現真正的斷絕關系,但只要能表明自己的態度和立場,這個斷絕關系的登報聲明就一定要有!
今年是1963年,距離運動爆發離得很近,已經是處于一個特殊時期了。
這個時候,政治立場不能出任何問題!
如果登報[劃清界限]的行為是一種政治表態,能規避政治風險,那法律上能不能改變親屬關系,根本就不重要。
重要的是立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