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空忽然下起暴雨,我沒帶傘,卡里的余額也不夠打車。只能步行回店里。路上七公里,
等我走到店門口,腳都被磨出了血泡。腳上穿的鞋子,還是我五年前買的地攤貨。那時候,
我滿心滿心都是一雙兒女。自己舍不得吃,舍不得穿。想著他們在大城市生活不容易,
我沒多大的本事給他們買車買房。只能盡力不給他們拖后腿。
我已經為他們做了自己能做的一切。或許全天下的母親都是這樣的心。只是沒想到,
我的兒女不這樣認為。他們看不到我的付出。又或是把我的付出當成了理所當然。到后來,
我想奢侈一把,給自己買一雙上百的鞋。剛付完款,兩個孩子立刻打了電話過來。
說我一把年紀也沒人看,用不著買這么貴的鞋,能穿就行。我再三解釋,
說這是自己的退休工資,沒花他們一分錢。可兒子說:“你的錢不就是我的錢?
你現在花多一分,我以后就少拿一分,你總不能看著我被別人比下去吧?
”女兒說:“你一雙鞋都頂我半個口紅了,年輕正是愛美的時候,說不定就是買個新口紅,
就能讓我被有錢人看上呢,你年紀這么大,穿什么鞋要緊嗎?就不能節省一點?
”我知道自己沒錯,可年紀大了,膽子也小了。總要看兒女的臉色。那天,
我還是去店里退貨了。服務員鄙夷的眼神讓我至今都忘不了。三天后,派出所里,